管制性化學品之指定及運作許可管理辦法 第5條 法規:管制性化學品之指定及運作許可管理辦法 類別:行政 › 勞動部 › 職業安全衛生目 第一章 總則 第5條 中央主管機關得邀請專家學者組成技術諮議會,辦理下列事項之諮詢或建議:一、管制性化學品之篩選及指定。二、管制性化學品申請許可之審查。三、其他管制性化學品管理事項之研議。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