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清艙解體勞工安全規則 第12條 法規:船舶清艙解體勞工安全規則 類別:行政 › 勞動部 › 職業安全衛生目 第二章 安全設施 › 第一節 油輪清艙 第12條 雇主應於清艙作業場所備置適當規格及數量之呼吸用防護具、防毒面具或其他防護具。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