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重升降機具安全規則 第68條 法規:起重升降機具安全規則 類別:行政 › 勞動部 › 職業安全衛生目 第五章 起重吊掛作業安全管理 第68條 雇主不得以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之鋼索,供起重吊掛作業使用:一、鋼索一撚間有百分之十以上素線截斷者。二、直徑減少達公稱直徑百分之七以上者。三、有顯著變形或腐蝕者。四、已扭結者。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