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重升降機具安全規則 第64條 法規:起重升降機具安全規則 類別:行政 › 勞動部 › 職業安全衛生目 第五章 起重吊掛作業安全管理 第64條 雇主對於起重機具之作業,應規定一定之運轉指揮信號,並指派專人負責指揮。但起重機具操作者單獨作業時,不在此限。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