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場安全衛生設施規則 第44條 法規:林場安全衛生設施規則 類別:行政 › 勞動部 › 職業安全衛生目 第七章 搬運 第44條 雇主對於載運木材之軌道動力車,其裝載易燃液體超過二百公升者,應使搭乘人員之車廂與該裝載易燃液體車廂之間,隔離一車廂以上。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