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條文排版無法完整呈現內容,請詳閱完整條文檔案)水平動荷重,應依下列規定計算:
一、慣性力:指起重機因橫行、直行、平動與轉動動作等因加減速度所產生之力,其值為垂直靜荷重與垂直動荷重總合之β倍,β值依下表規定計算。
但橫行、直行中以車輪驅動時,以動輪荷重之百分之十五為上限。
┌──────────────┬─────────────┐│平動│β=0.01√v│├──────────────┼─────────────┤│橫行、直行│β=0.008√v│├──────────────┼─────────────┤│轉動│β=0.006√v│├──────────────┴─────────────┤│備註:││1.v:各種運動之速度值(公尺/每分鐘)。
││2.轉動動作時,應視荷重在伸臂前端。
│└────────────────────────────┘二、離心力:指隨轉動動作而作用於轉動半徑方向外端之力,並應依下式計算:2W.VF=────g.r式中之F、W、g、r及V分別表示下列之值:F:離心力(牛頓)。
W:吊升荷重(牛頓)。
g:重力加速度(公尺/秒2)。
r:轉動半徑(公尺)。
V:圓周切線速度(公尺/秒)。
三、車輪之側向力:指與車輪之進行方向成直角之水平力,並應依下式計算:r=λr.R式中之Sr、λr及R分別表示下列之值:Sr:車輪之側向力(牛頓)λr:車輪橫力係數,以跨距與有效軸距之比,由下圖求得,其中L為桁架或吊運車跨距(公尺),a為有效軸距(公尺)。
R:車輪負荷(牛頓)四、前款有效軸距(a),應依下列規定計算:
(一)一軌上有四車輪時,為外側車輪之中心間距。
(二)一軌上有超過四車輪至八車輪時,為外側二車輪之中心間距。
(三)一軌上有超過八車輪時,為外側三車輪之中心間距。
但設有水平導輪者,其有效軸距為外側兩導輪之中心間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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