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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吊籠安全檢查構造標準

法規類別: 行政 >> 勞動部 >> 職業安全衛生目

法規章節: 第26條

吊籠之捲胴節圓直徑與捲進該捲胴之鋼索直徑之比或通過鋼索之槽輪節圓直徑與通過該槽輪之鋼索直徑之比,應分別在二十倍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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