吊籠安全檢查構造標準 第23條 法規:吊籠安全檢查構造標準 類別:行政 › 勞動部 › 職業安全衛生目 第二章 結構部分 › 第四節 強度 第23條 吊籠之支架、吊臂及其基礎座,應具有在積載荷重下,保持必要穩定性之構造。結構部分應具有足夠強度及剛性,不得有影響該吊籠安全之變形。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