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本條的條文(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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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 本條文有附件第32條人字臂起重桿之製造或修改,其製造人應於事前填具型式檢查申請書(附表一),並檢附載有下列事項之書件,向所在地檢查機構申請檢…
- 本條文有附件第33條雇主於人字臂起重桿設置完成或變更設置位置時,應填具人字臂起重桿竣工檢查申請書(附表三),檢附下列文件,向所在地檢查機構申…
- 第34條人字臂起重桿竣工檢查項目為構造與性能之檢查、荷重試驗及其他必要之檢查。前項荷重試驗,指將相當於該人字臂起重桿額定荷重一點…
- 本條文有附件第36條檢查機構對竣工檢查合格或依第三十四條第三項認定為合格之人字臂起重桿,應在人字臂起重桿明細表上加蓋檢查合格戳記(附表七),…
- 本條文有附件第37條雇主於人字臂起重桿檢查合格證有效期限屆滿前一個月,應填具人字臂起重桿定期檢查申請書(附表十),向檢查機構申請定期檢查;逾…
- 本條文有附件第38條檢查機構對定期檢查合格之人字臂起重桿,應於原檢查合格證上簽署,註明使用有效期限,最長為二年。檢查員於實施前項定期檢查後,…
- 第39條雇主對於人字臂起重桿變更下列各款之一時,應檢附變更部分之圖件,報請檢查機構備查:一、原動機。二、吊升結構。三、鋼索或吊鏈…
- 本條文有附件第40條雇主變更人字臂起重桿之主桿、吊桿、拉索、基礎或其他構造部分時,應填具人字臂起重桿變更檢查申請書(附表十二)及變更部分之圖…
- 本條文有附件第41條雇主對於停用超過檢查合格證有效期限一年以上之人字臂起重桿,如擬恢復使用時,應填具人字臂起重桿重新檢查申請書(附表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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