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險性機械及設備安全檢查規則 第143條 法規:危險性機械及設備安全檢查規則 類別:行政 › 勞動部 › 職業安全衛生目 第三章 危險性設備 › 第三節 高壓氣體特定設備 第143條 檢查機構於實施高壓氣體特定設備之構造檢查、竣工檢查、定期檢查、重新檢查或變更檢查認有必要時,得告知所有人、雇主或其代理人為下列各項措施:一、除去被檢查物體上被覆物之全部或一部。二、拔出鉚釘或管。三、在板上或管上鑽孔。四、其他認為必要事項。前項第三款,申請人得申請改以非破壞檢查,並提出證明文件。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