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一升降機搬器應設置專用之原動機、控制裝置及升降裝置。
但雙層升降機不在此限。
本章其他條文
全文- 第32條升降裝置之捲胴、軸、銷等重要配件,應具有充分強度,且不得有妨礙升降裝置動作之磨耗、變形、裂隙等缺陷。
- 第33條升降機之升降裝置,除使用液壓或氣壓為動力者外,應置備制動器。前項之制動器應符合下列規定:一、具有配重之升降機,制動轉矩值…
- 第34條升降機之槽輪節圓直徑與通過該槽輪之捲揚用鋼索直徑之比值,以及捲揚機之捲胴節圓直徑與捲進該捲胴之鋼索直徑之比值,應在四十以…
- 第35條升降機之有槽式捲胴捲進鋼索時,鋼索中心線與所進入槽中心線間之夾角,應在四度以下。升降機使用無槽式捲胴時,其遊角應在二度以…
- 第36條升降機之捲揚用鋼索與搬器、配重等物體之緊結部分,每條應以合金套筒或鋼套內附自動緊縮式楔子固定。但捲胴式升降機之捲揚用鋼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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