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條本辦法用詞,定義如下:一、母性健康保護:指對於女性勞工從事有母性健康危害之虞之工作所採取之措施,包括危害評估與控制、醫師面談指導、風險分級管理、工作適性安排及其他相關措施。二、母性健康保護期間(以下簡稱保護期間):指雇主於得知女性勞工妊娠之日起至分娩後一年之期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