積欠工資墊償基金提繳及墊償管理辦法 第3條 法規:積欠工資墊償基金提繳及墊償管理辦法 類別:行政 › 勞動部 › 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目 第3條 本基金由雇主依勞工保險投保薪資總額萬分之二.五按月提繳。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