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基準法 第81條 法規:勞動基準法 類別:行政 › 勞動部 › 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目 相關法規 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施行細則 勞動基準法檢舉案件保密及處理辦法相關 勞動基準法第四十五條無礙身心健康認定基準及審查辦法相關 第十一章 罰則 第81條 法人之代表人、法人或自然人之代理人、受僱人或其他從業人員,因執行業務違反本法規定,除依本章規定處罰行為人外,對該法人或自然人並應處以各該條所定之罰金或罰鍰。但法人之代表人或自然人對於違反之發生,已盡力為防止行為者,不在此限。法人之代表人或自然人教唆或縱容為違反之行為者,以行為人論。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