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勞動基準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勞動部 >> 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目

法規章節: 第42條

勞工因健康或其他正當理由,不能接受正常工作時間以外之工作者,雇主不得強制其工作。
回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