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別工作平等法 第26條 法規:性別工作平等法 類別:行政 › 勞動部 › 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目 相關法規 性別工作平等法施行細則施行細則 第五章 救濟及申訴程序 第26條 受僱者或求職者因第七條至第十一條或第二十一條之情事,受有損害者,雇主應負賠償責任。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