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別工作平等申訴審議處理辦法 第18條 法規:性別工作平等申訴審議處理辦法 類別:行政 › 勞動部 › 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目 第五章 附則 第18條 本辦法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三年三月八日施行。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