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單位僱用女性勞工夜間工作場所必要之安全衛生設施標準 第7條 法規:事業單位僱用女性勞工夜間工作場所必要之安全衛生設施標準 類別:行政 › 勞動部 › 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目 第7條 雇主對於工作場所應使空氣充分流通,必要時,應以機械通風設備換氣。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