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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職工福利金條例施行細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勞動部 >> 勞動福祉退休目

法規章節: 第11條

工廠、礦場或其他企業組織因經濟或業務上之變動而緊縮其原來之範圍者,所有因緊縮而遣散之職工,其遣散費用應另行設法,不得在福利金項下動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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