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工福利委員會組織準則 第18條 法規:職工福利委員會組織準則 類別:行政 › 勞動部 › 勞動福祉退休目 第18條 無一定雇主之工人組織之工會,其福利委員會委員,由工會訂定辦法推選並依本準則之規定辦理。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