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哺集乳室與托兒設施措施設置標準及經費補助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勞動部 >> 勞動福祉退休目

法規章節: 第5條

申請補助案由地方主管機關受理及審查,審查通過者,依前條第一項之補助標準補助,並得送中央主管機關視情形再予補助。
主管機關得視實際需要進行實地訪視。
回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