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保險被保險人轉投軍人保險公教人員保險年資保留辦法 第6條 法規:勞工保險被保險人轉投軍人保險公教人員保險年資保留辦法 類別:行政 › 勞動部 › 勞動保險目 第6條 被保險人依本辦法請領老年給付時,應備下列書件:一、老年給付申請書及給付收據。二、戶口名簿或國民身分證正背面影本。三、依法退職之證明文件。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