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保險被保險人轉投軍人保險公教人員保險年資保留辦法 第5條 法規:勞工保險被保險人轉投軍人保險公教人員保險年資保留辦法 類別:行政 › 勞動部 › 勞動保險目 第5條 被保險人依本辦法請領老年給付時,其平均月投保薪資之計算,依本條例之規定辦理。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