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職業災害保險職業傷病審查準則 第21條 法規:勞工職業災害保險職業傷病審查準則 類別:行政 › 勞動部 › 勞動保險目 第四章 認定基準及審查程序 第21條 本法第二十七條所定職業傷病之認定,保險人應於審查程序中,就下列事項判斷:一、職業傷害:事故發生時間、地點、經過、事故與執行職務之關連、傷害與事故之因果關係及其他相關事項。二、職業病:罹患疾病前之職業危害暴露、罹患疾病之證據、疾病與職業暴露之因果關係及其他相關事項。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