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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勞工保險被保險人因執行職務而致傷病審查準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勞動部 >> 勞動保險目

法規章節: 第13條

被保險人於執行職務時,因天然災害直接發生事故導致之傷害,不得視為職業傷害。
但因天然災害間接導致之意外傷害或從事之業務遭受天然災害之危險性較高者,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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