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保險未繳還之保險給付及貸款本息扣減辦法 第10條 法規:勞工保險未繳還之保險給付及貸款本息扣減辦法 類別:行政 › 勞動部 › 勞動保險目 第10條 保險人依下列順序辦理扣減:一、未繳還之保險給付。二、未清償之本貸款本息。三、其他依法應代扣或償還之款項。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