團體協約法 第15條 法規:團體協約法 類別:行政 › 勞動部 › 勞動關係目 第三章 團體協約之內容及限制 第15條 團體協約不得有限制雇主採用新式機器、改良生產、買入製成品或加工品之約定。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