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資爭議法律及生活費用扶助辦法 第20條 法規:勞資爭議法律及生活費用扶助辦法 類別:行政 › 勞動部 › 勞動關係目 第三章 勞動事件及刑事案件必要費用之扶助 第20條 申請必要費用扶助,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扶助:一、第十條第一款、第二款、第五款、第六款、第八款或第九款規定。二、不符合第十五條規定。三、勞工勝訴所可能獲得之利益,小於必要費用。但對社會及公益有重大影響或意義者,不在此限。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