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契約法 第8條 法規:勞動契約法 類別:行政 › 勞動部 › 勞動關係目 第二章 勞動者之義務 第8條 勞動者於勞動契約期滿前,未經雇方同意,不得與第三人訂立勞動契約。但無損於原約之履行者,不在此限。勞動者違反前項規定時,其後約無效,後約他方當事人不知情者,對於勞動者得請求賠償其因不履行所生之損害。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