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契約法 第26條 法規:勞動契約法 類別:行政 › 勞動部 › 勞動關係目 第三章 雇方之義務 第26條 勞動報酬以期間定者,於期滿時給付之。但期間在一個月以上者,勞動者於每月末得請求與其勞動期間相當部分之報酬。件工勞動者繼續勞動在半個月以上時,每半個月得請求與其勞動相當部分之報酬。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