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契約法 第21條 法規:勞動契約法 類別:行政 › 勞動部 › 勞動關係目 第三章 雇方之義務 第21條 年節獎金或特別給與,以勞動契約有特別約定或習慣上可視為雙方默認者為限,勞動者有請求權。前項年節獎金,於年節之前一日給付之,特別給與,於營業年度終了後一個月內給付之。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