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完全獨立專用路權大眾捷運系統地面路線設置管理養護及費用分擔辦法 第4條 法規:非完全獨立專用路權大眾捷運系統地面路線設置管理養護及費用分擔辦法 類別:行政 › 交通部 › 捷運目 第4條 大眾捷運系統地面路線共用車道之坡度、彎度及交叉路口,除應依本法第二十四條之二所定技術規範辦理外,並應符合市區道路或公路之設置標準。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