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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大眾捷運系統兩側禁建限建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交通部 >> 捷運目

法規章節: 第15條

起造人於開挖過程中有變更施工方法者,應於變更工法七日前,檢附該變更開挖對捷運設施之安全評估報告向捷運主管機關申請許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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