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眾捷運系統行車及其他事故卹金及醫療補助費發給辦法 第6條 法規:大眾捷運系統行車及其他事故卹金及醫療補助費發給辦法 類別:行政 › 交通部 › 捷運目 第6條 大眾捷運系統營運機構與被害人或其繼承人,就卹金或補助金額獲致協議時,應簽訂協議書,依協議事項行使權利履行義務。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