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眾捷運系統土地開發辦法 第7條 法規:大眾捷運系統土地開發辦法 類別:行政 › 交通部 › 捷運目 第二章 土地開發之規劃及容許使用項目 第7條 主管機關為辦理各開發用地之興建前,應將用地範圍、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規定或構想、建物設計指導原則(含捷運設施需求及設計)、開發時程及其他有關土地開發事項公告並刊登政府公報。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