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遊人員評量測驗外語導遊人員類科通用制評量筆試科目均採測驗式試題,其科目如下:
一、導遊執業實務。
二、導遊執業法規。
三、觀光資源概要。
四、外國語。
符合下列各款資格者,得申請免測:
一、持有效期內導遊人員執業證或經外語導遊人員類科通用制或華語導遊人員類科評量測驗及格三年內,參加外語導遊人員類科通用制評量測驗者,得申請筆試外國語以外科目免測。
二、持參加評量測驗當年度前三年內之外國語能力證明文件,得申請筆試外國語免測;其外國語能力之認定基準,由交通部觀光署另定之。
口試,依參測人員選測之外國語舉行個別口試,並準用考試院訂定之外語口試規則之規定辦理。
導遊人員管理規則 第15條
第15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