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行業管理規則 第7條 法規:旅行業管理規則 類別:行政 › 交通部 › 觀光目 第二章 註冊 第7條 旅行業設立分公司,應備具下列文件,向交通部觀光署申請:一、分公司設立申請書。二、董事會議事錄或股東同意書。三、公司章程。四、分公司經理人名冊及經理人結業證書影本。五、營業處所之使用權證明文件。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