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行業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及處理辦法 第10條 法規:旅行業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及處理辦法 類別:行政 › 交通部 › 觀光目 第10條 旅行業進行個人資料國際傳輸前,應檢視有無交通部依本法第二十一條規定為限制國際傳輸之命令或處分,並應遵循之。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