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籍旅客購買特定貨物申請退還營業稅實施辦法 第8條 法規:外籍旅客購買特定貨物申請退還營業稅實施辦法 類別:行政 › 交通部 › 觀光目 第8條 特定營業人於外籍旅客同時購買特定貨物及非特定貨物時,應分別開立統一發票。特定營業人就特定貨物開立統一發票時,應據實記載下列事項:一、交易日期、品名、數量、單價、金額、課稅別及總計。二、統一發票備註欄或空白處應記載「可退稅貨物」字樣及外籍旅客之證照號碼末四碼。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