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外籍旅客購買特定貨物申請退還營業稅實施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交通部 >> 觀光目

法規章節: 第8條

特定營業人於外籍旅客同時購買特定貨物及非特定貨物時,應分別開立統一發票。
特定營業人就特定貨物開立統一發票時,應據實記載下列事項:一、交易日期、品名、數量、單價、金額、課稅別及總計。
二、統一發票備註欄或空白處應記載「可退稅貨物」字樣及外籍旅客之證照號碼末四碼。
回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