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籍旅客購買特定貨物申請退還營業稅實施辦法 第28條 法規:外籍旅客購買特定貨物申請退還營業稅實施辦法 類別:行政 › 交通部 › 觀光目 第28條 持臨時停留許可證入境之外籍旅客,不適用本辦法現場小額退稅之規定,且於國際機場或國際港口出境,始得依第十四條規定申請退還購買特定貨物之營業稅。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