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籍旅客購買特定貨物申請退還營業稅實施辦法 第23條 法規:外籍旅客購買特定貨物申請退還營業稅實施辦法 類別:行政 › 交通部 › 觀光目 第23條 特定營業人遷移營業地址者,民營退稅業者應通報該特定營業人遷入地主管稽徵機關,並副知遷出地主管稽徵機關。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