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籍旅客購買特定貨物申請退還營業稅實施辦法 第18條 法規:外籍旅客購買特定貨物申請退還營業稅實施辦法 類別:行政 › 交通部 › 觀光目 第18條 民營退稅業者應按日將第九條之退稅明細申請表、第十一條及第十四條之退稅明細核定單、第十條預刷擔保金及相關紀錄等資料上傳財政部財政資訊中心。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