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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遙控無人機管理規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交通部 >> 航空目

法規章節: 第35條

政府機關(構)、學校或法人應保存遙控無人機之註冊號碼、活動日期、活動區域或飛航軌跡、飛航時間、飛航性質、操作人員姓名、維護或修理、改裝等紀錄,並保存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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