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輕型載具管理辦法 第5條 法規:超輕型載具管理辦法 類別:行政 › 交通部 › 航空目 第5條 超輕型載具所有人(以下簡稱所有人)及超輕型載具操作人(以下簡稱操作人)應負超輕型載具飛航安全之責,對超輕型載具為妥善之維護,並從事安全飛航作業。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