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輕型載具管理辦法 第38條 法規:超輕型載具管理辦法 類別:行政 › 交通部 › 航空目 第38條 超輕型載具製造廠應提供所有人申請檢驗所需之手冊及文件,並負有通告後續安全維護資訊之責。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