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輕型載具管理辦法 第36條 法規:超輕型載具管理辦法 類別:行政 › 交通部 › 航空目 第36條 超輕型載具製造廠應按民航局依本法第九十九條之一第四項核定採用之超輕型載具設計、製造標準從事超輕型載具之生產。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