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輕型載具管理辦法 第7條 法規:超輕型載具管理辦法 類別:行政 › 交通部 › 航空目 第7條 超輕型載具依其設計,分為固定翼載具、動力滑翔機、陀螺機、動力飛行傘及動力三角翼五種類別(各類別之屬別如附件二)。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