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機場園區發展條例 第6條 法規:國際機場園區發展條例 類別:行政 › 交通部 › 航空目 相關法規 國際機場園區發展條例施行細則施行細則 第二章 園區計畫之擬訂及變更 第6條 機場公司依前條第一項園區綱要計畫、第九條之園區特定區計畫及前條第二項之園區實施計畫,擬訂園區重大建設計畫,應報主管機關核定;重大變更時,亦同。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