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機場園區發展條例 第38條 法規:國際機場園區發展條例 類別:行政 › 交通部 › 航空目 相關法規 國際機場園區發展條例施行細則施行細則 第七章 航空城之規劃、開發及建設 第38條 為推動航空城之開發及建設,園區所在地之直轄市、縣(市)政府就土地之取得採區段徵收方式辦理時,為籌措區段徵收開發建設資金,得依法規規定引進民間參與。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